江西環(huán)境工程職業(yè)學院學術講座管理辦法(修訂)
一,、總則
為豐富校園文化,,活躍校園學術氛圍,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學院積極支持和鼓勵各二級學院(部門)開設多種形式的學術講座,,特制訂本辦法。
本管理辦法僅適用于我院各教學單位邀請院內外專家學者為師生舉辦的學術講座,。
二,、講座計劃
每學期第一至第三教學周內,各二級學院(部門)應填寫“江西環(huán)境工程職業(yè)學院各二級學院(部門)開設講座計劃表”,,將紙質稿報科技與高職教育研究處,。
三、講座申請程序
每場講座舉行前一周,,各二級學院(部門)需填寫 “江西環(huán)境工程職業(yè)學院學術講座申請表”,,經(jīng)二級學院(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科技與高職教育研究處及分管科研副院長批準(意識形態(tài)領域的學術講座報宣傳部審核及分管宣傳的校領導批準),由科技與高職教育研究處審核并核準酬金,學術講座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留科技與高職教育研究處備案,,一份用于報帳。
四,、主講人資格
學院內開設學術講座的主講人原則上應是具有副高以上職稱,、博士、專業(yè)帶頭人或專業(yè)造詣較深的教師,;聘請院外專家學者開設學術講座的主講人應是某一學科領域內的知名專家或具有影響力的學者,。
五、講座報酬
院內主講人教授(正高)每場次600元,,副教授(副高)每場次500元,;講師(中級職稱)每場次400元;院外主講人根據(jù)講座人,、講座內容,、講座時間、講座規(guī)模等,,每場次費用由400元至2000元不等,;從院外聘請的知名專家學者,對于超出規(guī)定標準的講座費用及差旅費需報相關領導特別批準,。
六,、講座管理
1.各二級學院(部門)開設的講座應該落實專人負責,做好講座的組織管理,,在全院范圍內做必要宣傳,,提高廣大師生積極參與的興趣,形成良好的學術氛圍,。
2.講座結束后各二級學院(部門)應認真進行總結,,將總結材料、圖片及講座內容(如ppt等材料)報科技與高職教育研究處,,并作為講座報酬領取的憑證,。
七、此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科技與高職教育研究處負責解釋,。
江西環(huán)境工程職業(yè)學院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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