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會
校工會
(1)工會組織工作:認真貫徹學校黨委的工作任務,加強對工會各分會、分會主席、工會委員的領導工作,定期召開工會主席和副主席、工會委員、工會分會主席會議,部署和研究工會工作。
(2)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按照《工會法》規(guī)定,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學校行政工作報告》、《工會工作報告》及其它重大事宜。
(3)會員發(fā)展工作:積極做好工會會員的發(fā)展工作,做好教職工入會發(fā)展組織工作。
(4)文化建設工作:圍繞學校黨委的中心工作,采取不同的形式和內(nèi)容、組織教職工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強化校園文化建設;開展五好文明家庭創(chuàng)建活動,調(diào)解家庭糾紛等。
(5)職工福利工作: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搞好福利工作,開展各項慰問工作;接待教職工的來訪來信;負責學校勞保用品、衛(wèi)生用品等物資的采購計劃、驗收入庫、保管與供應工作。
(6)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做好學校離退休教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落實國家的老干部及老齡工作政策。
(7)完成上級部門或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TEL:0797- 8305132
終審:工會楊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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